我撿了很多人在我身邊,除了他們可愛、有趣,還有就是我覺得理解他們的難過跟傷心,所以我不想讓他們覺得自己是孤單的、希望他們覺得自己是好的、很棒的。那是我在別人身上看到我而想要別人對我做但我不屑接受的。
我總是被說「很棒」「很溫暖」
朋友們通常很喜歡我,因為我對他們溫暖:那是啊,要我也會喜歡給我溫暖的朋友,但我曾經成為哪個人眼中僅見了一面就喜歡上的存在嗎?
我覺得大概沒有……但我卻有數次輕易的一眼就討厭的對象,就是討厭著對方大概收穫了非常多、並且包括我的一見鐘情,而我卻遠遠搆不著邊。
當然最討厭的絕對是這個深夜中突然清楚認知到的自己,最討厭的就是想要去追逐上層的虛榮心。我真的只能放縱自己變的更貪心了,才能去追逐我想要的自己。